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Just can't help?!是愚蠢吧!

嗯, 最近天氣好熱呀, 今天米拉在家休息,(真是偷得浮生半日閒呀!) 本來是要發奮上些BLOG的, 結果好累唷, 還是睡了小旽.....XD 天氣熱是讓人昏昏慾睡, 天氣冷則是很好睡, XD 哇哇哇~ 先不談睡覺經, 這幾天不知大家周遭朋友有沒有出現不知明原因中暑的? 就是一整個暉昡,想吐,非常難過的現象....? 這都是因為人體不適應那冷熱溫差太大的結果啦!!! 身體燥熱中身體外接觸的空氣又超冷, 當然是會出問題的........... 為什麼冷熱落差會這麼大? 明明外面是大太陽的, 是囉, 就是在室內開始猛降低冷氣溫度啦, 這米拉就很不懂了.... 為什麼人的行為都會這麼衝動又極端的???!! 好在有些長眼睛的官員發現這種愚蠢行為, 人類, 終究還是要有法律令法來約束的吧.....= =" 冷氣低於26度 台北市將開罰 【記者江禹嬋/台北報導】為落實節能減碳,台北市議會通過「台北市工商業節能減碳輔導管理自治條例」,規定今年7月公告,大型營業場所或辦公大樓,冷氣溫度必須在26度以上,如低於26度或任由冷氣外洩,經市府稽查後未限期改善,可處1萬元至5萬元不等之罰鍰,為避免造成業者衝擊,將有6個月緩衝期。 台北市產發局96年到98年,共拜訪7,453家次商店及辦公場所,進行工商節能減碳檢測,發現耗能以冷氣外洩、室內空調溫度低於26度、使用耗能燈具、騎樓白天開燈等情形最為嚴重。目前針對台北市的用電大戶,也就是用電契約容量約300瓩(kW)以上的工商用電大戶為主要宣導對象。 自治條例的規範重點包括營業及辦公場所冷氣不外洩、室內冷氣平均溫度須保持在攝氏26度以上,廣告招牌禁止使用白熾燈等。不過考量有些營業屬性有低於26 度必要之場所,經市府公告者則不在此限。 許多店家則認為,天氣熱店裡冷氣溫度調低,較能吸引顧客上門,如果太熱也會遭到顧客抱怨。此項爭議因涉及民生權益,北市府訂定6個月的緩衝期,給予業者時間緩衝及改善。 自治條例通過後,只要經市府通知卻未依限期改善者,可處新台幣1萬元至 5萬元不等之罰鍰。台北市產發局公用事業科股長許淑品表示,台北市府還會組成7至8人的專家輔導團,依行業別協助業者具體可行節能方案,如果勸導改善不聽才會開罰。 台北市產業局表示,初期會以每月平均用電達10萬度,電費約30萬元以上的超市量販店、商...